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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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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範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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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補助上限
(所列時程與經費會按實際需求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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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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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
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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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中小企業技術升級轉型,工業局透過技術輔導單位,提供業者短期程、全方位之技術輔導,滿足中小企業之即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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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至多5個月。
補助上限: 投入金額新台幣22.5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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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且有營利事業登記之製造業或服務業。
製造業:資本額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200人以內。
服務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50人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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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
協助傳統工業技術
開發計畫
(新傳四CITD)
http://www.citd.moeaid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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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產品之開發,所輔導標的應超越目前國內同業之技術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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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至多二年。
補助上限:每年1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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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民間傳統產業業者,傳統產業係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八條所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以外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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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
主導性新產品
開發輔導計畫
http://leading.itne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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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新興高科技工業。
產品之關鍵技術需超越國內目前工業技術水準。
產品本身關聯效果及市場潛力大,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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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至多三年。
補助上限:單一企業補助 款上限為3,000萬元;聯合申請計畫則依個別企業核算補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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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且財務健全。
在台灣地區境內設有研究發展部門及專門人才。
具有實際研究發展實績。
二家以上廠商聯合申請,至少有一家廠商符合上述條件,且不得有財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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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處)
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SBIR)
http://www.sbi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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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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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開發
一、個別申請:
1. 時程:至多二年。
2. 補助上限:每年500萬。
二、研發聯盟:
1. 時程:至多二年。
2. 補助款:以全員家數乘以1,000萬為上限,最高5,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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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符合資本額8000萬以內或加入勞保員工人數200人以內之中小企業。
無欠稅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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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處)
業界開發產業
技術計畫
(業界科專)
http://innovation.td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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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關鍵性或整合性產業技術之規劃或開發;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經濟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產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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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研究:單一廠商
1. 時程:至多一年。
2. 補助上限:300萬。
實體研發:單一廠商或多 家聯盟
1.時程:至多三年。
2.補助上限: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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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且財務健全。
國內設有研究發展部門及具備研發管理能力。
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
五年內未有重大違約記錄者。
可多家合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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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司)
協助服務業研究
發展輔導計畫
(ASSTD)
http://gcis.nat.gov.tw/ne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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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研發其水準超越目前同業所提供之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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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至多二年。
補助上限:每年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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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從事批發、零售、物流、餐飲、管理顧問、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會議展覽、廣告、商業設計、商業連鎖加盟服務或其相關之業務。
每一企業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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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計畫
http://sita.star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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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學界豐沛研發能量進入產業,提升中小企業核心技術能量,強化產業競爭力。
鼓勵中小企業投入研發並協助研提政府研發補助計畫,促進產業升級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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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費用:每月以12,000元計,計畫最長執行期限6個月。
輔導費用:若專家因執行診斷計畫進而協助廠商研提政府研發補助計畫經審查通過者,每案支付輔導費用新台幣9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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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專家資格: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教師法」,於全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任教之現職專任教師(以下簡稱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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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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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聯絡電話:04-2359-0112
聯絡人:賴大渭 組長(分機:601) 陳秋結 專案經理(分機:635)
許秋月 專員(分機:616) 彭雅琳 專員(分機: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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